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序号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1
1月5日前
1、将参加音乐、美术专业统考考生报考数据(含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省高招办
2、统考设点高校将E-mail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及通信地址函告省高招办计管科,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省、市高招办
统考设点高校
2
1月10日前
1、将音乐、美术专业统考考评人员名单报省高招办
2、将报考音乐、美术专业考生数据(含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省统考设点高校
福建省属地
有关高校
省高招办
3
1月11日
随机抽取音乐专业初试、复试考评组人员并通知入闱
组织校考院校省教育厅监察室
4
1月12日
音乐类考生专业统考报到
设点高校
5
8∶30-11∶30
音乐专业考评组人员及有关考务人员进驻考点
6
1月12日下午
对音乐专业考评人员及考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考前业务培训
7
1月13日
音乐专业命题、制卷
统考设点高校考评组人员
8
1月14日开始
音乐专业初试、复试
9
1月16日
随机抽取美术专业初试、复试考评组人员并通知入闱
省教育厅监察室
10
1月17日
美术专业考评组人员及有关考务人员进驻考点
11
1月17日下午
对美术专业考评人员及考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考前业务培训
12
1月17日至
18日14时
美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报到
13
1月18日
美术专业命题、制题
考评组人员
14
1月19日上午
美术专业初试
15
1月20日上午
美术专业复试
16
2月3日前
1、统计、处理专业统考成绩
2、上网公布考生专业统考成绩
3、向考生发放参加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4、向省高招办报送统考成绩
17
2月底前
向县(市、区)高招办寄发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考生《填报音乐、美术类志愿通知单》
18
4月15日
自行组织校考的院校将校考考生合格名单报省高招办
校考院校
19
5月30日前
召开专业统考总结会
有关院校
20
6月7、8日
文化统一考试
各级高招办
21
6月11、12日
音乐、美术类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升学志愿
县(市、区)
高招办
22
7月上旬开始
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
省高招委
23
9月30日前
报送招生总结材料